微型消防站的要求:加强装备配备
要根据扑救初期火灾需要,二级微型消防站,配备水枪、灭火器、强光照明灯、水带、分水器、消火栓扳手等灭火器材,配备消防头盔、灭火防护服、消防手套、灭火防护靴、安全腰带、逃生面罩等个人防护装备,配备消防斧、铁铤等破拆器材以及外线电话、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,选配小型消防车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装备,要加强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,确保完整好用。
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:建设原则
以救早、灭小和“3分钟到场”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,智能微型消防站,划定小灭火单元,学校微型消防站,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,发挥治安联防、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,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,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。
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:人员配备
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,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、治安联防队员、社区工作人员等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。
微型消防站站房器材
(一)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、器材存放等用房,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;有条件的,阜阳微型消防站,可单独设置。
(二)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,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、水枪、水带等灭火器材;配置外线电话、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;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、灭火防护服、防护靴、破拆工具等器材。
(三)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,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。
(四)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。